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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技術創新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1-06-29
為促進公司技術進步,搞好技術創新,提高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經濟效益,保證企業持續發展,鼓勵項目部應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激勵公司員工,尤其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科技成果獎勵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技術創新管理辦法。
一、技術創新的范圍
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創建、發明創造、工法開發和科技論文發表等技術活動。
二、技術創新的申請、立項、備案
1、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項目部打算或被要求在項目上創建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必須填寫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表,并注明創全國或省級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及擬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版)中應用哪些項目,填寫上述內容報公司科技質量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并報建工集團和省建設廳同意。待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備案后,項目部按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要求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科技質量部應定期與不定期協助項目部完善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做法和要求。
2、專利
公司員工在執行公司任務或利用公司物資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該專利權為公司所有,申報專利材料報公司科技質量部登記備案,經公司研究認定該發明創造,對公司確有價值,則公司全額承擔申請專利費用,并由公司啟動該專利申報程序。
3、工法
公司員工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應用“四新”或采取合理方法解決了遇到的一系列難題之后,把實踐形成技術總結。報公司科技質量部后,初步認定該總結體現了工程施工的規律性,過程組織管理的科學性,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推廣價值。經公司領導審定,可以系統總結提煉后作為工法申報。
三、技術創新獎勵辦法
公司對下列技術創新成果進行獎勵:
1、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①住建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獎4萬元/項
②省級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獎2萬元/項
2、工法
①國家級工法 獎5萬元/項
②省級工法 獎5000元/項
③建工集團企業級工法 獎2000元/項
3、專利 獎1~5萬元/項
4、科技論文發表在
①全國施工技術類期刊《施工技術》 獎2000元/篇
②全國著名建筑技術類期刊《建筑技術》 獎1000元/篇
③全國著名技術普及性期刊《建筑工人》 獎500元/篇
獎項說明
1、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工法按最后通過的最高級獎進行一次性獎勵。
2、專利經公司評估后,視專利價值大小進行一次性獎勵。
3、同一篇技術論文先后在不同刊物發表,公司僅獎勵一次,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
四、獎勵程序
1、凡取得科技成果符合本辦法獎勵范圍,成果完成人應遞交成果證明(證書、專利證書、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期刊)的原件向公司科技質量部報告,填寫技術創新成果獎勵申請書。
2、凡未填報技術創新成果獎勵申請書,公司可認為成果完成人放棄獲獎權力。
3、科技質量部收到成果獎勵申請書后,查驗證明原件無誤,認定符合本辦法獎勵范圍,簽署意見,報公司審定批準。
五、獎勵對象
1、科技創新成果由公司員工一人獨立完成的,公司獎勵該個人。
2、科技創新成果由項目部完成的,公司獎勵該項目部;科技創新成果由兩個人或兩個人以上的集體完成的,公司獎勵該集體。獎金應按對科技創新成果貢獻大小進行分配,申請人在領取獎金前,必須將獎金分配方案報公司備案(獎金分配方案應由每個主要成果完成人員簽字確認)。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科技質量部。